福爾摩斯探案中遺產繼承問題

1066年諾曼第人齊集法國沿岸進攻英國。諾曼第公爵威廉一世成為英國國王,史稱「諾曼征服英格蘭」。

  在福爾摩斯探案中〈三個同姓人〉故事涉及了較特殊的遺產繼承問題。關於遺產繼承的紛爭,同樣也成為了在〈修道院公學〉、〈身分案〉、〈斑點帶子案〉與〈巴斯克維爾的獵犬〉等多篇故事中最為要緊的犯案動機。既然談到英國財產的繼承問題,就得稍微認識一下它那行之久遠的「限定繼承」制度。

  英格蘭自從在1066年被來自諾曼第的威廉一世(William I,1028-1087年)征服後,開啟了諾曼王朝的統治時期。諾曼王朝宣佈國王是全國土地最高的所有者,於是威廉一世於1086年開始對全英格蘭進行一次大規模關於人口、財產與土地的調查,這份調查報告在歷史上戲稱為《末日審判書》(Domesday Book)。對於原持有英格蘭的封建地主而言,這項調查結果當然象徵著他們的末日,因為原有的封建主領土皆遭到沒收成為了王室領地。

  除了部分土地由國王直接派遣王室管家來管理外,大多數的土地皆分別賜予貴族封臣作他們的采邑。而這些貴族封臣保有土地的對等條件是要為國王服役,也就是向朝廷提供一定數量的武裝騎士。為了長年有效保障擁有貴族的效忠與武裝力量的支持,諾曼王朝制定了「限定繼承權」(entail)制度。簡單來說就是一種不分割土地的「長子繼承制度」(Primogeniture),該制度的特有限定還規範了即使是土地財產的現任持有人,也不能隨意變賣或抵押,僅能利用土地來獲取收入。這種由長子限定繼承的法律規範在英國史上也逐漸演變成延續家族勢力的特有保障。

  敘述法律的概念或許會讓某些讀者朋友厭倦或昏昏欲睡,透過文學作品裡的具體描述將使我們更容易了解這項特有的制度。關於「限定繼承權」,文學作品中最常被論及的例子就是珍.奧斯丁的名著《傲慢與偏見》了。在該書第七章開頭作者便提到「班納特先生的全部家當幾乎都在一宗產業上,每年可以借此獲得兩千磅的收入。說起這宗產業,真是他女兒們的不幸。他因為沒有兒子,產業得由一個遠親來繼承」,很明顯地我們就可以清楚得知,正是因為從十一世紀的諾曼王朝以來很多土地本深都附帶著封建義務,儘管這種服役早已被廢除, 但這項限定繼承法仍舊規定班納特家的祖傳地只能由男性繼承,直至十九世紀的英國這仍是非常普遍的現象。

|文章節錄:《名偵探與柯南:福爾摩斯藝文事件簿》/華滋出版
|圖片來源:英格蘭國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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